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夢想不是一個與生俱來、固定不變的東西,它不像「南極」,寧靜的在遠方等我們,只要我們準備好就可以去找它;它比較像「南瓜」,每個人都買得起,但最後做成南瓜餅或南瓜湯,就看個人造化。

 

只要一直學習、體驗、探索、尋找,隨著主客觀環境的改變,或快或慢,路就會慢慢浮現出來;因為就連A+企業,也很少一開始就清楚知道要幹什麼,他們總是不斷探路,然後殺出血路。

 

Google」本來只是創辦人佩吉(Larry Page)和布林(Sergey Brin)在史丹佛大學的博士研究計畫,主題是找出大量資料的共同點;但兩個人不斷探路,把論文搞成程式、公司,把「尋找資料的共同點」,變成「最好的搜尋引擎」,再變成「整理全世界的資訊」。

 

全球電子商務始祖的「Amazon」本來只是一個網路書店,但創辦人貝索斯(Jeff Bezos)不斷探路,把網路書店搞成電子商務平台,再延伸到「對企業提供雲端儲存服務,對個人提供雲端內容服務」;如今,很多企業都租用「Amazon」的伺服器來儲存、運算大量資料。

 

這項服務,已遠超過當年網路書店的夢想。有時做得「不同」,比做得「多」重要,因為誰都會硬幹多做,只有用心、用腦的人,才能與眾不同;也就是真正的打拼,是有清楚的「願景」,接著佈建了能實現那願景的「結構」,然後在那「結構」下,每天專注做符合願景的「事件」。這樣的流程,就是「三位一體」。真正的打拼,是有方向性、有層次感地決定該做什麼、不做什麼,因為不做不相關的東西,才有時間把最重要的事情做好。

 

我在「創業教我的50件事」一書中,寫下「看事情的五層次」:「願景」(Vision)、「心態」(Mental Model)、「結構」(Structure)、「模式」(Pattern)、「事件」(Event)。那本書說明了這五樣東西,這本書我想講「願景」、「結構」、「事件」這「三位一體」和個人成功的關係。

 

大部分上班族,包括我在內,整天忙於「事件」。我對「事件」的定義是:「突如其來的、非計畫性的、單一的、沒有前因後果的、彼此不相關的、未必會再發生的、緊急但不重要的事情。」比如說接電話、寫報告、回e-mail、開會、應酬、勾心鬥角…。做人做事,一定會有這些「事件」,但如果時間都花在這兒,就沒心力去想「願景」了。

 

只忙「事件」,不想「願景」,結果是員工每天忙於例行公事,卻不知為何而戰,稍有狀況就亂了手腳;而老闆則忙著應付下面丟上來的危機,無暇去思考危機重覆發生背後「結構」性的原因。

 

舉個例子說明「三位一體」。佛列德.史密斯(Fred Smith)在1973年創立「聯邦快遞」,當時他跟主管們開會,討論如何改善對美國西岸顧客的服務;因為很多西岸顧客抱怨每天截止收件的時間太早了。原來,美國大陸有四個時區,西岸比東岸慢三小時,紐約的早上6點,是洛杉磯的半夜3點;因為時差,西岸要隔夜送抵東岸的包裹,必須趕上晚上715分由洛杉磯起飛的飛機,飛行7小時45分後(當年),在紐約的第二天早上6點(也就是洛杉磯的半夜3點)抵達。早上6點抵達紐約的時間不能改,當時飛行的速度也不能加快,這樣715分由洛杉磯起飛的時間就動不了,於是西岸截止收件的時間,當然就得相對提早。那要怎麼解決顧客的抱怨呢?

 

有人建議買更多飛機、有人建議收件後分類的速度要加快…,大家的解法,都在「事件」層次上打轉;最後史密斯提出一個「結構」性的解法—他去遊說華府,把四個時區變成三個時區,這樣西岸的顧客,就多出一小時的時間投件。主管們低頭猛算,怎麼會多出神奇的一小時?原來,如果美國大陸只有三個時區而不是原來的四個,西岸就只比東岸慢兩小時;西岸要隔夜送抵東岸的包裹,只要趕上晚上815分(而不是原來的715分)由洛杉磯起飛的飛機,飛行7小時45分後抵達紐約時,是洛杉磯的第二天半夜4點,時差「兩小時」,也就依然是紐約的早上6點。史密斯的遊說當然沒成功,美國至今仍是四個時區;但他這樣的想法,就是超越「事件」,從「結構」的高度看事情。

 

「三位一體」是有「願景」後,再建立「結構」,再設計「事件」。以「Google」為例,它的「願景」是「整理全世界的資訊,方便人類使用」;為此「願景」,它建立的「結構」是「最好的人才、獨特的搜尋程式,和全球最大的伺服器中心」。而它專注的「事件」,則是一項又一項整理資訊的產品:軟體方面有搜尋引擎、Google地圖、YouTubeAndroid手機作業系統等;硬體方面有智慧型手機、Google眼鏡等。若「Google」每天只是忙著做產品(「事件」),沒有「願景」的指引或檢驗,最後的結果是產品一籮筐,卻八竿子扯不上關係。

 

企業如此,個人亦然!以我為例,我的「願景」是「啟發、感動、娛樂自己和別人,讓大家因此而採取行動,改善自己和世界」;為了實現「娛樂」的願景,我的「結構」是主持廣播節目,每天的節目,就是「事件」,藉由這一小時的事件,達到自娛娛人的「願景」。為了實現「啟發、感動」的願景,我的「結構」是成立「夢想學校」;每次到企業教課,或每季開公開課程,就是「事件」,而準備每一次「事件」,我都要研究大量企業案例,啟發了自己也啟發了別人。

 

夢想不是「名詞」,而是「動詞」;我們最後找到的夢想是什麼,或是找不找得到,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找的那個過程。人生最快樂的狀態,不是大功告成,而是由於達不到完美狀態,因為離完美狀態有一點距離,所以從未停止努力。

 

本文節錄自王文華著「A+A咖」一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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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菽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