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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童年好友因心情不好來找我,我們兩人因價值觀相近,所以友誼不曾因她先生是電子新貴、住豪宅、開賓士而生疏;她父親至今用的是民國四十二年的大同電扇,我家也還在用第一代的大同電鍋。

我見她憔悴了很多,問她怎麼回事;她說前一陣子,許多朋友勸她要「寵愛」自己,想吃就吃、想玩就玩,說黃土已經埋到一半了,還不快享受?她想想也對,便跟著貴婦團去國外血拚一番。只是買的時候很快樂,回家後卻覺得空虛,甚至有罪惡感;這個罪惡感讓她很難受,晚上睡不好。

我知道她為什麼有罪惡感。我們長大的年代,父母教的是勤儉、不浪費,東西沒有壞不可以買新的,自己可以做的事不可請人做,花錢之前要先想一想明天的早飯在哪裡?她買了不需要的東西,違反了她的價值觀,所以就失眠了。

良心的確是最好的道德維護者,沒有一個地牢比心牢更幽暗,沒有一個獄卒比自己更嚴厲;心不安時,不管多麼可口的山珍海味,都是味同嚼蠟。我告訴她,解鈴還需繫鈴人,她必須找出她的人生目標,才不會被別人左右;有目標的生活才有意義,有意義才會快樂

很多人以為對自己好就是去花錢買享受,每天有小確幸就會快樂;其實快樂唯一的方式,是去創造自己的價值,使別人因有你而過得更好。物質的享受是短暫的,再好吃,酒肉穿腸過,一天之後便無影無蹤;若沒有更高層次的精神寄託,大吃大喝後,大腦因為「飽和」感覺遲鈍了,反而更空虛。古人說得好,「廣廈千間,夜眠八尺」,物質上的慾望只會加重心靈的負擔。

很多人把人生目標定為追求幸福,如果要靠外力才會幸福,那麼這個幸福不會長久,因為真正的幸福是追不到的,它源自你的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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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菽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