存款超過千萬、成功買到好房子,或是升職、加薪、領到一大筆獎金…,達到這些「物質目標」,真的就能讓人快樂嗎?這只能算是一閃即逝的「喜悅」,而非真實長久的「快樂」!暢銷書「不抱怨的世界」作者威爾鮑溫(Will Bowen)在新作「祝你今年快樂」中指出:「快樂是一種遍佈在生命之中,滿足和幸福的感受,而喜悅則像煙火,迅速爆炸也很快消失。」

 

鮑溫認為,快樂是種可以自我練習與追求的過程,其中最具代表性的,就是我們面對挑戰與困境的態度;他指出:「追兔子的狗,比躺在門廊上昏昏欲睡的狗更快樂。」為了突破某項挑戰與困境而忙碌,能讓人發現自己的才華與能力,並從中找出更多存在價值,以及和外界的連結;所以,並不是捉到兔子讓我們快樂,而是「追逐的過程」,這也說明瞭,為什麼很多不必再特別努力什麼,也沒什麼困難需要克服的有錢人,其實並不快樂。

 

快樂的來源,主要來自個人的思維與行為,來自物質享受的比重反而很低。根據美國「國家科學院期刊」(The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)調查發現,50%的快樂,由快樂的設定點決定,生活條件只佔10%,剩下的40%則取決於行動;快樂的設定點,則由思維主導。鮑溫舉例,大腦重量僅1.35公斤,佔人體的比重很小,但大腦思維卻指引全身動作,進而導引人生的發展;大腦和身體的關係,可以比喻為體重幾十公斤的飛行員,要駕駛重達數十萬公斤的飛機,飛機雖然沉重、力量強大,卻只會按飛行員導引的方向飛行。平順的飛行之於傑出的飛行員,就好比要有快樂的生活,快樂的思維才是第一步;只有思維改變,才有來自內心更長久的快樂。

 

鮑溫認為:「快樂並不是一個心理狀態,而是一種心理評量。」他舉例,他經常開車經過一塊空地,上面一塊板子草草寫著「你若快樂就按喇叭」幾個字;他驚訝的發現,只要他每次經過按幾聲喇叭,快樂程度就會增加。他建議,快樂是有意識的選擇,是描述自己的方式,當開始說自己快樂時,就會開始找到自己快樂的證據;所以,如果在心裡一次又一次想著「我快樂、我快樂」,慢慢就會找出環境或生活中讓自己快樂的事。值得注意的是,千萬別說「我想要快樂」,一旦你這麼說,等於承認自己是在不快樂的狀態之下。

 

另一個讓人快樂的原因則是行為!鮑溫舉例:「覺得快樂時,你會微笑;在你微笑時,你就會覺得快樂。」光是微笑這個簡單的動作,就能引發人們腦中的「快樂感受器」;研究發現,臉部麻痺的人,往往比較不快樂,因為身體的疾病使他們不能微笑。

 

除了微笑之外,鮑溫另外列舉出10項能讓人快樂的行為,包括行善、規律運動、睡眠充足、適當的營養、有意義且獲得成就感的工作、參與緊密結合的社群、擺脫紛亂的生活、放下怨恨、培養並表達感激之情、精神上的連結感以及心靈上的修習;在日常生活中去實踐這些行為,很快就能發現,自己會因此快樂起來。

 

不管你覺得自己是否快樂,從現在開始,不妨試試看鮑溫提出的方法,讓自己每一天都更快樂!

 

   本文摘自2013.01.30 「Cheers雜誌 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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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菽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